合伙份额受偿
定义
合伙份额受偿是指在破产重整计划中,将债务人的子公司股权、应收账款等资产置入有限合伙企业,再将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分配给债权人,作为债权清偿的一种方式。
法律依据
-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允许重整计划约定多种清偿方式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规定有限合伙份额的转让与分配规则
核心要点
- 属于非现金、非股票的新型清偿方式
- 通过将底层资产(子公司股权、应收账款等)打包进有限合伙企业,实现资产的间接分配
- 债权人成为有限合伙人,享有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权
- 可与以股抵债等方式组合使用,提高整体清偿比例
实践应用
合伙份额受偿方式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首次出现于2023年:
- *ST金一(2023年):首次运用"合伙份额+以股抵债"方式,将子公司股权及应收账款置入有限合伙企业,向债权人分配有限合伙份额。普通债权人每100元获10.77股转增股票 + 有限合伙份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