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

定义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807条,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。

核心要点

  • 优先顺位: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,高于有财产担保债权
  • 行使期限:18个月,自应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

2024年适用情况

2024年共2家上市公司涉及:

公司金额清偿方式备注
*ST红阳约218万元现金全额清偿
*ST中利确认266.94万元原申报4.5亿元
  • \*ST中利清算价值(非市场价值)确定优先受偿范围,做法具有特殊性

法律依据

  • 《民法典》第807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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